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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录音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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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粮大户 提问者:猫粮大户 147 101 分享
  • Charming童 Charming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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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录音或视频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认定的案例并不多,其主要原因是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技术合成,其要依赖于一定的技术设备辅助才能表现出来,并不像其他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等那样直接反映所要证明的客观事实。视听资料作为技术含量成分比较高的证据类型,当事人除了要证实该视听资料不是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外,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剪接、删改、合成等方式加工,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3、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大富姐姐英代 大富姐姐英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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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录音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录音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八大证据类型之一的“视听资料”,当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和证明力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证据是一种资格,证明力是一种结果和作用,证据未必能够证明待证目的,包括录音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备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绣赛衣 绣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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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充足的证据。

    要使视听资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吴曲霖 吴曲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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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认定的案例并不多,其主要原因是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技术合成,其要依赖于一定的技术设备辅助才能表现出来,并不像其他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等那样直接反映所要证明的客观事实;视听资料作为技术含量成分比较高的证据类型,当事人除了要证实该视听资料不是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外,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剪接、删改、合成等方式加工,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3、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 一切有为法 一切有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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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与视频在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影响录音证据效力的相关因素:

    1.提交录音证据应当出示录音的原始载体,录音笔、手机等,有些人将录音内容导至电脑以录音文件的形式存档,向法院出示的仅为刻录后的光盘,这已经不属于证据原件了,证据没有原件会要命的。

    2.录音应当完整。如果录音掐头去尾,剩下的内容仅是对自己有利的干货,这样的证据是不会被采纳的。

    3.录音证据不会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决定其无法证明全部的法律关系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更多地是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某些细节,故录音证据与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一同使用为佳。

  • 小龙猫 小龙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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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上,视频录音可以作为一种证据来支持或反驳某个案件。是否能够被接受并作为法律依据,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合法性:视频录音必须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某些地区,录音他人的隐私可能是违法的,除非有得到相应授权或在公共场所进行。

    2. 完整性:视频录音应该是完整的,没有被编辑或篡改过的。法庭通常关注录音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录音的完整性受到怀疑,可能会对其作为证据的可信度提出质疑。

    3. 可信度:录音的可信度也是法庭考虑的关键因素。如果录音的来源和制作过程可靠,并能够证明录音内容的真实性,那么它有更大的可能被法庭接受作为证据。

    4. 适用性:录音的内容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并且能够提供对案件有关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录音与案件无关或不相关,法庭可能认为它对案件的解决没有实质性帮助。

    视频录音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但其可接受性取决于合法性、完整性、可信度和适用性等因素。法庭将根据具体案件和相关证据的整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接受视频录音作为法律证据。

  • 尾翼 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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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些情况下,视频录音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下面是一些相关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1. 法律允许: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视频录音可能被认可为法律证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

    2. 隐私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录音他人的隐私会侵犯隐私权。在录制视频录音时,必须确保没有违反他人的隐私权。要事先获得录音他人的允许或符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

    3. 录音的真实性:法律依据的可靠性很重要。在使用视频录音作为法律依据时,需要确保录音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这可以通过确保录音的完整性、采取合适的录音设备、确保录音场景清晰可辨等方式来保证。

    4. 合法获取:合法获取视频录音也是重要的。如果录音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例如窃听或未经授权录制他人的对话,那么这样的录音可能不会被法律承认为有效的证据。

    视频录音有可能作为法律依据,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判断。为了确保视频录音能够作为法律依据使用,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并确保录音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好在需要使用视频录音作为法律依据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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